【獎學金】114年度國科會補助博士生及博士後赴國外研究案
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(113年申請114年出國)
一、申請資格:
1.戶籍設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者。
2.現正就讀於國內公、私立大學校院博士班且在學一年以上者。
3.獲申請機構推薦出國研究,且可於畢業前完成國外研究者。
4.曾領取本要點補助公費者,不得申請。
二、補助規定:限以月計之,以七個月至十二個月為限。學員不得申請分段或展延補助期限。本項補助為部分補助性質,以一年補助新臺幣九十萬元為計算標準。
三、研究機構:具有指導學員研究之能力之國外學術研究機構;不包含大陸、香港、澳門地區之機構。
四、申請程序:請至國科會「學術研發服務網」,進行線上申請,請於本校受理期間(113年6月1日至7月26日中午12時止)完成線上登錄及文件繳交。申請文件不全或逾期送件者,不予受理。
請參閱全球處公告 https://og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524-268501,r8945.php?Lang=zh-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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